车牌卷起遮挡字头司机称不知情 交警:未尽检查义务 照样罚!

日期:02-22 来源:未知

中国青年网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赵瑛 通讯员 李建友) 今天(2月20日)下午14时40分许,在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苗圃路口,一辆紫红色的“长城哈佛”小型SUV被执勤民警拦停,原因是该车车牌字头部分被人为卷起,卷起的车牌部分将车牌字头完全遮挡隐匿,使车牌无法正常辨认,只能看后面几位数字,而看不出是京牌还是外埠车牌,也看不到车牌字头。

  驾驶该车的是一名女司机,面对民警的质问,司机王某(女53岁)表示并不知情。但“不知情”没能成为民警免于处罚的正当理由。因为民警通过观察,车牌显然是人为卷起的,不是因为剐蹭其它物品形成的。且卷起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为了隐匿和遮挡号牌字头。这种情况下,不管驾车人知不知情,民警都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司机进行处罚。因此,司机王某因此被处200元罚款、记12分,驾照因记满12分也被扣留,王某须参加满12分的报考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驾照。   据民警介绍说,在实际执法中,经常会遇到此类遮挡号牌或号牌不按规定安装的情况,目的就是逃避监控探头的违法拍摄,而驾车的司机大多借口不知情来搪塞民警。在此民警明确表示,凡是遮挡号牌或号牌不按规定安装的,驾车司机在车辆行驶之前,都有检查的义务,必须保持号牌清晰有效并按规定安装。否则,无论司机是“真不知情”还是“假装糊涂”,都不影响处罚的执行,所以提醒司机要自觉守法,切勿侥幸。

责任编辑: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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