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球迷在中超赛场燃放信号弹 南京警方对其行政

日期:07-12 来源:

  南京7月12日电 (记者 崔佳明)一位女球迷看完中超比赛后在体育场看台上燃放信号弹。12日,记者获悉,警方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据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通报,2017年7月8日中超联赛江苏苏宁队与上海申花队比赛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当晚22时许,随着比赛结束,奥体中心场馆内球迷有序离场,在客队球迷区突然有球迷燃放烟花,引起混乱。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疏导控制,将燃放烟花的嫌疑人杨某(女,33岁,上海市长宁区人)现场查获,并将其传唤至建邺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受审查。经查,嫌疑人杨某于今年6月底私下购买了5个信号弹,7月8日来南京观看足球比赛,便将其中1个信号弹从上海带至南京,放在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夹层内偷带入场。当晚比赛,上海申花队打平江苏苏宁队,杨某因情绪激动,将信号弹拿出来燃放助兴。

  警方在通报中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须处以行政拘留。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在7月10日向杨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警方依法给予杨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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