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制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打击社保欺诈

日期:07-12 来源:

  武汉7月12日电 (王有哲)12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总会计师高忻称,该省将建立社会保险欺诈案件五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

  据高忻介绍,该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五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02号)》(下简称《通知》),对社会保险欺诈案制定了具体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通知》指出,将把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界定为两大类8个方面的行为,明确要求及时将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的案件向纪检监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对于追缴追回的社会保险基金以及滞纳金应缴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罚款缴入国库;建立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高忻表示,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下一步,该省将落实好两法衔接工作,促进该省“社保共享计划”顺利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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